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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航空深圳航线于2004年3月开通,每日两班,主力服务在广东省的台商。但由于此航线的经济效益未如预期,加上油价高涨,澳门航空将于5月8日起停飞深圳-澳门航线,部分接驳深圳线的台澳航班也将停
5月8日起以下航班将停
澳门-深圳 NX179、180、181、182
台北-澳门 NX621、622
高雄-澳门 NX663、662


因应深圳航线的停航,澳门航空将依旅客不同需求做下列安排:
  1. 旅客持有全程未使用机票,请向原开票单位协助办理退票,澳门航空免收退票手续费。
  2. 旅客已使用去程机票剩下单程机票,可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 旅客搭乘澳门航空安排澳门至深圳之间的“过境巴士”
    路程:澳门机场→东莞地区(全程约3.5小时)。
    车票兑换方式:旅客需于出发前3-5个工作日前至澳门航空台湾(台北/台中/高雄)或深圳分公司办理澳门-深圳航段退票及车票兑换。将未使用机票价值及税金扣除过境巴士车票费用后的差额申请退费作业。
    旅客在申请退票时可指定在台湾或深圳澳门航空办事处以当地货币领取上述退费。
    搭乘跨境巴士所需额外税金(如过境手续费等)则由旅客于乘车时自行支付。
    澳门机场<->东莞地区巴士时刻表澳门机场<->广州地区巴士时刻表
    B. 旅客不需澳门航空安排巴士车票
    请至澳门航空台湾或深圳办事处票务柜台办理未使用航段的机票和税金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3. 澳尊会员已开立深圳升等券和免费机票:
    已开立深圳线升等券或免费机票,但全程未使用者:澳门航空将归还兑换时所扣哩程至会员本人帐户,并协助开票者申请退还开立免费机票所缴的税金。
    已开立深圳免费机票且已使用单程(台湾-澳门-深圳):澳门航空将归还旅客未使用航段哩程至会员本人帐户(以兑换时所扣哩程一半计算),并协助开票者申请退还开立免费机票所缴的税金。

上述各项退票作业的细则和规定,比照现行澳门航空退票作业实施。
如有其他各项疑问,请洽澳门航空台湾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

澳门航空相关办事处 订位组电话
票务组电话
台北 886-2-2717-0377 886-2-2717-0366
台中 886-4-2328-4333 886-4-2328-4318#11~12
高雄 886-7-251-0860 886-7-332-2699#10~12
深圳 86-775-8366-8381~2 86-775-8366-8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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